法王噶瑪巴呼籲宗教自由乃基本人權

時間:2018年7月27日
地點:美國 華盛頓特區 美國和平研究所

20180727_法王噶瑪巴呼籲宗教自由乃基本人權

法王噶瑪巴應邀出席美國和平研究所(United States Institute of Peace)、國際共和研究所(International Republican Institute)以及尋找共同基礎組織(Search for Common Ground)所舉行的聯合研討會,並在專題討論會上發表演說。此研討會主要探討如何對治暴力極端主義,以及打造跨宗教和平。不久前,美國和平研究所(United States Institute of Peace)才剛剛結束自7月24日至26日的三天研討會,旨在為全球的宗教自由問題,尋求具體的解決方案。

發言時,法王首先感謝主辦單位的邀請,並表示他曾造訪過美國和平研究所。接著,法王發表他對宗教選擇權的看法,內容摘要如下:

「首先,我認為宗教自由是最基本的人權之一。再者,宗教自由是一種選擇,它給予有信仰者和無信仰者同等的選擇權力,讓他們可以按照自己的選擇來生活。依此,有沒有宗教自由,影響的不只是那些具有宗教信仰的人,所以,宗教自由也是最重要的人權之一。

「然而,如何實現和確保我們的宗教自由,這仍然是個問題。例如,我遇到許多人就連在自己家裡都遭遇到宗教問題。比方說父母是佛教徒,但子女對基督教比較感興趣,而父母通常喜歡子女跟自己有同樣的信仰,所以這種情況有可能讓人感到自在。」

「問題在於精神修持——其中包括宗教在內,其實是非常個人的,它取決於個人內心的意向、個人的選擇,以及個人的感受。然而,宗教往往被視為是一項必須遵循的傳統,例如子女要信仰父母的宗教,但重要的是我們要尊重自己內心的感受——雖然有時我們也沒有給予足夠的重視。」

「因此,在修持宗教時,我們不應該只是人云亦云,或是盲目跟随著風俗習慣。精神修持必須是我們每個人契入自心的一種方式,它必須能夠帶給我們生命意義,讓我們瞭解人生的基本意義和價值。」

「有緣接觸到某個宗教傳統,這應該要讓我們感覺到,這是一個探討內在世界和開展精神價值的機會,而不是一個強加在自己身上的東西。因此,宗教領袖有責任讓人們覺知此內在的探尋,也有責任讓大家明白一個事實:宗教自由乃人與生俱有的權力,它不用被授予,也不容被撤銷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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